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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戏剧学院奖”(表演奖)章程

中央戏剧学院是我国戏剧艺术的最高学府,具有悠久的历史和学术传统,为国家乃至世界培养了大批戏剧、影视精英人才。在世界戏剧文化日益多元化和全球化的今天,中央戏剧学院一直以来责无旁贷地承担着引领中国戏剧教育发展潮流的历史责任。随着时代发展,观众对高雅艺术需求愈加强烈,迫切需要经典艺术作品和优秀表演人才丰富戏剧舞台。为此, 中央戏剧学院在2011年创建“国际戏剧学院奖”(表演奖),旨在进一步推动戏剧表演事业的长足发展,展现优秀成果,鼓励戏剧舞台上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团体,提升民族戏剧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一、总 则
1. “国际戏剧学院奖”(表演奖)设立:“国际戏剧学院奖”(表演奖)(以下简称“学院奖”)由中央戏剧学院设立,此奖项已成为中国戏剧表演界的最高学术奖项。“学院奖”已成功举办八届,前七届每一年举办一届,为了保证参赛作品的质量,让参赛院团有更充分的准备时间,自第八届起,学院奖改为每两年举办一届,并落户于山东省青岛市,由中央戏剧学院联合青岛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
2. 宗旨:发展戏剧表演、推出艺术经典,弘扬民族文化。
3. 设奖目的和意义:展现近年戏剧创作成果, 推出精品,表彰优秀表演人才,促进戏剧表演艺术的创作、研究和教学,激励优秀年轻表演人才成长,推动戏剧表演艺术发展。面向世界舞台展示优秀戏剧文化,树立戏剧行业的学术标杆。
4. 评奖准则:坚持学术性、国际性、现场性三项准则。
二、组委会
1. 组委会是主持“学院奖”评选和颁奖活动的工作机构,由中央戏剧学院提名并审定。
2. 组委会的任务:贯彻“学院奖”评选宗旨;制定、修订、下达“学院奖”评选条例并监督执行;聘任“学院奖”评选委员会委员;报批并颁布评选结果;组织和执行颁奖活动。
3. 组委会设办公室(全称中央戏剧学院“国际戏剧学院奖”办公室,简称“学院奖”办公室),担负组委会日常工作,处理“学院奖”有关评选及颁奖等工作。
三、评委会
1. 评委主席团:“学院奖”设评委主席团为常设机构,成员20人,由中央戏剧学院邀请国内外戏剧领域著名表演艺术家、教育家和学者组成。每届活动评委会在评委主席团成员中提名产生,评委会负责演出现场审看、评奖工作。
2. 评委会委员最多不超过15人,设主席1名。
3. “学院奖”评委每届聘任一次,聘任后由中央戏剧学院颁发聘书。评委名单与评选结果同时公布。
4. “学院奖”评委须现场审看全部参评剧目。从专业角度和国际化视角出发,客观评判每台作品质量,对参评演员的表演技艺、塑造舞台形象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并现场投票,评奖结果现场揭晓。
5. “学院奖”评委在评选中应做到认真负责、公平公正、自觉遵守评选章程和纪律。
四、参评对象
1. “学院奖”评选对象是国内外戏剧领域内,国家或社会办的专业院团(剧团)以及民营剧团的优秀戏剧演员。
2. 已获得“学院奖”奖项的演员,可再次参评“学院奖”。须申报新剧目创作的相关资料。
五、奖项及奖金设立:
1. 优秀剧目奖,不超过16台,对于获奖院团(剧团)授予奖牌。
2. 最佳主角奖,7名,对于获奖者授予奖杯、证书。
3. 最佳配角奖,7名,对于获奖者授予奖杯、证书。
4. 最佳新人奖,2名,对于获奖者授予奖杯、证书。最佳新人奖授予年龄30岁以下,极具发展潜力的年轻演员。
5. 终身成就奖,1名,对于获奖者授予奖杯、证书。终身成就奖授予年龄70周岁以上,为中国戏剧表演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表演艺术家。
六、评奖程序
评奖程序分为初选和终选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选
初选阶段进行优秀剧目申报,剧目参演演员由所在院团(剧团)选定,由中央戏剧学院组织教授、专家,在当年各院团报送的作品中甄选出16台优秀剧目进入终选评奖环节。
第二阶段:终选
终选评奖阶段将邀请通过初选的优秀剧目进行现场集中展示。参评各院团(剧团)根据日程安排,组织参评演员在评奖地点进行优秀剧目片断展演,由“学院奖”评委现场观看演出并投票,在颁奖盛典环节为获奖团体及个人颁奖。
七、评奖规则
1. 所有评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参评演员进行评分。
2. 评选标准:评委会对参评演员的表演技艺、塑造舞台形象能力全面考核。
3. 评委根据舞台热情、真实感、行动有机性、情感体验、台词表现力、形体表现力、细节运用、性格塑造等几个方面,对演员现场表演进行评定,综合各方面表现后,给出总分。
4. 演出将采用10分制,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根据总分进行排序选出相应名次作为获奖者。
5. 年龄在30岁以下的演员,可参选最佳新人奖,此奖项不得与最佳主角、最佳配角重叠。
6. 评委会以差额方式进行现场投票选出获奖者,投票时三分之二以上评委参加方视为有效。
7. 组委会将不公开评委所给予的具体分数。
8. 评委须亲自投票,不得委托他人代投。
9. 投票与计票严格按程序要求进行。
10. 评选结果由组委会审核,报中央戏剧学院批准后生效。
八、评奖场地
1. 评奖场地由组委会负责安排。
2. 组委会负责保障舞台正常使用、以及基本的舞台设施(灯光、音响等)。
3. 组委会负责提供化妆间,请参评剧团自行安排化妆造型人员。
4. 所有人员将凭组委会提供的有效证件出入。
附 则
九、本章程解释权属中央戏剧学院。